许昌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与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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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质检中心开展“人民质检,服务人民,以质取胜、创先争优”主题活动公开承诺和检务公开事项

时间:2021-04-06    作者:admin    点击量:2149

    今年以来,许昌市质检中心深入开展“人民质检,服务人民,以质取胜,创先争优”主题活动,旨在提高工作效率、规范检验行为,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树立质检技术机构的良好社会形象。为此,我们特向全市人民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一是坚持首问负责制。来许昌市质检中心办事的企业客户第一个询问到的工作人员,有责任对接到的职责范围内能够解决的办理事项及时予以办理,热情解答办事人的询问。对办事人提出办理的事项属于其他科室职责范围的,首问责任人应当主动为对方联系有关经办科室的责任人;若有关责任人不在或联系不上,企业又提出联系要求的,首问责任人应将办事人的姓名、联系电话及拟办事项等有关内容进行登记,并负责转交经办责任人。对于办事人提出办理的事项不属于许昌市质检中心职责范围的,应告知其办理单位。
  二是坚持限时办结制。根据我们出台的《规章制度》和《考评细则》有关检验检定周期的规定要求,省定期监督检验报告要在15个工作日内发出,市定期监督检验报告要在12个工作日内发出;省监督抽查检验报告15个工作日完成;其他日常检验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企业急用的要在7个工作日完成;日常计量检定、校准要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并出具证书,生产一线急用计量器具要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并出具证书,特殊情况特事特办,急事急办。
  三是坚持服务承诺制。对业务范围内的各种检验检定项目、办理程序、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和服务时限,一律予以公开,增加工作的透明度。对前来办事、咨询的人员,我们要坚持热情服务,礼貌待人。
  四是坚持责任追究制。对社会和企业反映许昌市质检中心工作人员违反检验规范或检定规程、违反效能建设有关规定及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我们将按照责任追究制的规定,严肃追究当事人及有关领导的责任。特别是对超过规定时限或承诺时限未办结的,上班时间无故擅自离岗的,态度恶劣、故意刁难办事人员的,不按规定履行首问负责事项的,利用工作之便向企业索取好处或吃拿卡要等,一经调查属实,我们将依据情节轻重分别追究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直接负责人的责任。
  为了方便企业和群众办理检验检定事项,现将许昌市质检中心主要科室业务范围及联系方式予以公布:
  食品室:食品室以加工食品为主要检验范围,负责省、市食品质量监督检验、委托检验和发证检验、仲裁检验工作,并为食品企业、消费者提供技术咨询和服务工作。电话:2792020 

    化工室:开展化肥及原料类、饲料级添加剂类、化妆品及洗涤剂类、涂料类、金属及其制品类、颜料及染料类、无机化工产品类、有机化工产品等八大类产品的质量检验,为企业、个人提供相关产品的技术咨询服务。电话:2792016 

    物理室:开展机械、建材领域产品质量检验工作,接受企业、个人委托,开展代检代验和技术咨询服务。电话:2792015                           电气室:开展机电、轻工领域产品质量检验工作,接受企业、个人委托,开展代检代验和技术咨询服务。电话:2792022

    长度室:以几何量长度计量、几何量工程参数计量和光学计量、燃油加油机为主要检定校准工作。电话:2792011

    流量室:主要从事气体流量、热能、出租车计价器等项目的量值传递工作。电话:2792010

    力学室:主要从事力值、扭矩、硬度、振动、转速、天平、砝码、测绘仪器等项目的检定校准工作。电话:2792023

    电磁室:主要从事水表,电能表,燃气表,电磁仪器仪表,

四轮定位仪,动平衡机等项目的检定校准工作。电话:2792012

    医卫室:主要检测医用计量仪器,热工仪表,常用玻璃仪器、分光光度计、酸度计、电话计时计费装置等。电话:2792021 

    衡器室:主要检定台秤、戥秤、案秤、地秤、电子秤、汽车衡、配料秤、吊秤、皮带秤、人体秤等计量器具。电话:2792009 

    许昌市质检中心在开展“人民质检,服务人民,以质取胜,创先争优”活动中,要定期不定期开展走访企业活动,虚心征求社会各界对我们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建立长效机制,加强工作人员开展社会服务方面的监督和管理。让我们再次对您的关心和支持表示诚挚的感谢!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创造许昌更加美好的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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